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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承德市委教育工委 承德市教育局公开选拔承德市第十六中学校长公告
发布时间:2023-11-08 03:43:23 浏览次数:318
   为贯彻全市教育大会精神,全面提升市直属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,推进校长任用机制改革试点工作,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育局为直属第十六中学(初级中学,机构规格为正科级)公开选拔校长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,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”的选人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、择优录用的用人标准,真正把政治素养高、业务能力强、勇于担当、善于作为、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市直属初中学校校长队伍中来。
二、选拔岗位
市第十六中学校长1名。
三、选拔对象和条件、资格
(一)选拔对象
全市公办初中学校现职党政正职干部。
(二)基本条件
1.思想政治素质高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思想品质。
2.有较强的工作能力、开拓创新精神,敢于负责、担当作为、实绩突出。
3.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得教育管理水平、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。
4.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始终坚持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作风正派,并在县域乃至市域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公认度,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。
5.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中学校长任用所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。
(三)资格
1.年龄在45周岁左右(不超过1975年12月)。
2.具有20年以上教龄、3年以上正职校长工作经历的我市公办初中党政正职干部。如推荐、报名人选不足,可扩大至有2年以上正职校长工作经历的公办初中党政正职干部范围。
3.具有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,中级以上职称,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。
4.年富力强、身心健康,具有从事校长岗位工作的身体和心里素质。
5.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拔:
受党纪、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人员;有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人员。
四、选拔程序
 按照成立选拔组织、发布选拔公告、报名及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组织考察、任前公示、组织任命等步骤进行公开选拔。
(一)成立组织
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育局组织本次公开选拔工作,成立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育局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,名单附后。
(二)发布选拔公告
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开选拔公告。
(三)报名、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。2023年11月8日—11月10日
上午:9:00—11:30
下午:14:30—17:00
2.报名地点。承德市教育局人事组干科219室
3.报名方式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相结合。
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:选拔校长报名表一式两份;个人简历;正职任职文件;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;由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教学成绩证明材料;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审核意见;计划生育证明;其他能证明工作经历和能力的证件复印件。
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。
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,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取消选拔资格,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,并追究责任。
(四)面试组织
1.面试时间。2023年11月15日上午9:00
2.面试地点。承德市教育局六楼小会议室
3.面试形式。采取办学治校演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面试。
4.面试内容。内容主要包括领导能力、管理能力、提升教学质量能力和教师队伍建设能力等,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,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,由评委根据其办学治校演讲和结构化面试情况进行现场量化评分,办学治校演讲占50分,结构化面试占50分,共计100分。
5.确定初步人选。选拔面试结束后,现场公布面试成绩。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确定学校校长初步人选(如面试成绩并列,以校长获得荣誉层次、学术能力高者入选;如条件相同视现任学校规模情况,任校规模较大者入选;如条件仍相同,年龄小者入选),进入体检环节,名单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。
(五)体检
体检工作由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育局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。体检不合格的,从选拔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。
(六)组织考察
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,由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育局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组织考察,组织考察不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要求的,取消初选资格。
(七)任前公示
根据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选拔人员,拟选拔人员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。
(八)任命选拔
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拔人员,市委教育工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予以任职。
(九)管理
1.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育局与公开选拔的校长签订目标责任书,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,考核不合格,在市教育局另行安排工作。
2.试用期内对校长实行动态管理,每一学期进行一次考核,一学年进行一次目标考核。
3.公开选拔的校长任职三年内不能因个人原因提出换岗或交流。
(十)纪律要求
严格执行选拔工作纪律,对选拔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,一经发现核实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(十一)附则
本公告由承德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由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育局公开选拔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
特别提示:
1.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网站,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,将在此网站提前发布公告,同时请报名人员保证通讯畅通。
2.本次选拔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,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,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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